2012年江苏连云港张某侵犯著作权案例
2012年10月8日,张某的母亲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问题。原来,他们的儿子张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羁押在连云港市某看守所,案件已经开庭两次,但判决结果却一直没有出来,家人很是着急。
张某二十多岁,父亲早逝,刚结婚一年多,孩子不满周岁,因为文化程度低,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,后经朋友介绍玩起了网络游戏,因对网络游戏有种天赋,张某很快就学会设计游戏里的装备。经朋友邀请,张某与其一起开网店,盗用某公司的游戏软件,开始网络游戏经营,最后被某公司举报,张某及其朋友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而被批捕。
张某的母亲是万分着急,伤心不已,想委托我们律师团队为其儿子作最后的努力。接受委托后,律师团队联系主办法官,但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4年。我们团队律师立即到看守所会见张某,了解基本案情,经张某及其母亲同意,立即组织材料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。复印案卷后,我们律师团队开始讨论案件,理清辩护方向和思路,着手准备辩护词。辩护词主要从初犯、从犯、认罪态度好、积极退赃、在审讯中公安机关承诺缓刑等几个方面来展开。
2013年3月14日下午,该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。在庭上,团队律师根据既定的思路及方案为张某辩护。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书为4年,后法院采纳了团队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,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五年。张某及其家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。